电力设备:UFLPA名单更新,新增5家光伏企业
核心观点
根据盖锡新能源,1月14日,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将39家中国企业列入UFLPA实体清单,自1月15日起生效。被列入清单的企业主要分布在新能源、棉纺织和有色金属等行业。大部分企业位于特定地区,少数企业位于浙江、福建、内蒙古等其他省、自治区。其中有3家企业因所谓用工问题被列入清单,有35家企业因所谓原料采购问题被列入清单,有1家企业同时因用工问题和所谓原料采购问题被列入清单。
更新的UFLPA的名单里包含5家光伏企业,分别为东海晶澳、弘元绿能、江苏美科、包头美科、双良硅材。上述光伏企业被美国禁止进口的理由是其硅料均来自于新疆。
根据SMM数据,2022年6月21日,美国UFLPA正式实施。该法案指向所有新疆产品以及与新疆有关的政府扶贫项目或帮扶项目下的所有产品都是通过所谓强迫劳动制造的。因此供应链每个环节包含新疆成分的产品都无法出口至美国
多轮贸易政策限制中国企业光伏产品出口。根据PV Infolink,除了UFLPA政策对中国企业出口进行限制外,美国还于2024年5月提高了多项中国进口商品的301关税,并且针对中国的双反税、针对所有国家的201关税、以及针对东南亚四国的双反关税,多重关税、政策叠加,中国光伏企业产品出口至美国成本高昂。
我们认为,在此背景下,中国国内组件基本无法直接出口至美国,前期中国部分企业在东南亚设厂生产电池/组件出口美国,东南亚双反关税实施后,东南亚四国产品出口至美国也将受限。我们认为非东南亚四国的海外产能仍可以顺利出口至美国,有相关产能布局的公司仍将受益。
投资建议
持续看好有非东南亚四国产能布局的龙头企业,建议关注:阿特斯、晶科能源、晶澳科技、钧达股份等。
风险提示
下游需求不及预期、市场竞争加剧、国际贸易政策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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