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观点:特朗普对等关税法院受挫 有待更换法律依据

股票资讯 阅读:7 2025-06-03 20:26:05 评论:0

  核心观点

      北京时间5 月29 日上午,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推翻了特朗普总统关于对等关税的行政措施。三名法官表示,对等关税已超越《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授予总统的权限。

      法院指出,IEEPA 中的“调节……进口”一词并未授权总统征收无上限的关税;此外,法院提及《1974 年贸易法》122 条款的存在,证明了即使“美国国际收支逆差巨大且严重”,也无需动用紧急权力,总统只需在规定的程序限制下采取有限的补救措施即可。

      此次判决对总统滥用IEEPA 加征关税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若判决最终落地,意味着包括10%基础关税、对等关税,以及以“国家紧急状态”为由(如芬太尼、加墨边境问题等)对特定国家实施的相关关税均应当被取消;但不影响基于232 条款和301 条款的其他关税,包括对钢铁、铝、汽车等特定行业的关税。法院要求行政当局在判决后10 天内停止征收相关关税,但没有规定退还已经征收的关税。特朗普政府已经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递交了上诉通知,但在10 天内几乎不可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本次判决增加了关税政策的不确定性,但特朗普政府仍可以通过其他的替代方案来征收关税,包括前文所述的122 条款、此前曾使用过的232 条款和301 条款。《1974 年贸易法》122 条款允许总统在存在严重国际收支赤字时征收临时关税,但设定了具体限制,包括15%的税率上限和最长150 天的期限。232 条款作为《1962 年贸易扩展法》的一部分,授权美国总统可以调整从其他国家进口的商品或材料,如果这些进口被认为威胁到国家安全,总统可以通过关税或其他手段进行调整。但232 条款需要商务部调查特定商品进口是否可能威胁到国家安全,流程上较为繁琐。2 月份宣布的钢、铝、汽车等特定行业关税就是基于232 条款征收的,此外,药品、半导体、木材、关键矿物和卡车等商品正处于调查进程中。《1974 年贸易法》301 条款在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中被频繁使用,同样需要先进行调查,但今年以来没有新出台的基于301 条款的关税,原因可能是此前的关税仍在实施,且2024 年拜登政府时期还进行了扩展,对华剩余加征空间并不大。

      总体来看,此次裁定无疑限制了特朗普政府加征关税的幅度,削弱了其在对外贸易谈判中的地位。为了增加谈判筹码,特朗普政府潜在的可能选项是:短期内依据122 条款征收不超过15%的关税,以替代IEEPA 下的全面关税,为后续基于232 条款或301 条款的特定行业关税争取调查和立法的时间窗口。

      风险提示:

      高级法院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贸易谈判进程反复。

机构: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研究员:李起/高晓洁 日期:2025-06-03

*免责声明: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声明

本站内容源自互联网,如有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站内链接均来自开放网络,本站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站无关,请自行识别判断,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