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业管理行业:从“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看未来财税体制改革
2025年9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会上指出,“财税改革管理纵深推进,更好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次发布会系统总结了“十四五”时期财政事业的发展成就,并对未来财税体制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入阐释。
一、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二十届三中全会的战略部署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明确了新一轮改革的重点与路径,突显了党中央将财税体制视为国家治理基础和重要支柱的战略定位。部署内容主要围绕以下三方面展开:一是建立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财税体制,通过优化税制结构和财政资源配置,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增强财政的可持续性和调控能力,有效应对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带来的挑战;三是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充分调动两个积极性,实现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
同时,财政部也结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分工。其中,2024年重点推进税收立法和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2025年聚焦转移支付制度和预算管理制度完善;2026-2027年逐步推进综合税制改革和财政事权划分改革。这一分阶段推进策略,既保障改革的系统性,也确保进程的稳健与可控。
二、“十四五”期间财税体制改革:进展与成效
回顾“十四五”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根据新闻发布会数据,主要进展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财政实力持续增强。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达到106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17万亿元,增长约19%;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五年预计超过136万亿元,比“十三五”时期增加26万亿元,增长24%;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累计近50万亿元,有力支撑了区域协调发展。
二是税制改革深入推进。我国现行18个税种中已有14个完成立法,税收法定原则得到有效落实;全面实施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助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2022年增设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大幅提高“一老一小”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累计超6,700万人受益。
三是预算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强化财政资源统筹,过去4年中央本级从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资金规模是“十三五”同期的10倍多;优化支出结构,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大力整合专项资金,聚“零钱”为“整钱”;加强资金使用全链条动态监测,强化预算评审、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十四五”时期,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支出20.5万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万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0.6万亿元,住房保障支出4万亿元,加上其他领域支出,财政民生投入近100万亿元。
三、财税体制改革深化:“三个聚焦”的理论内涵与实践导向
新闻发布会上,蓝佛安部长提出改革的“三个聚焦”,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路径。
一是聚焦优化配置和提升效益,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核心目标是把钱花好、花出效益,确保有限的财政资源用在刀刃上。在“加强资金资源资产统筹”方面,意味着要打破过去各类资金“各管一摊”、碎片化的局面,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以及各类资产和资源进行全口径、一体化管理,形成合力办大事;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方面,要求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从“重分配”向“重管理”转变;在“小钱小气、大钱大方”方面,一方面要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严控行政运行成本,做到锱铢必较,另一方面要对国家重大战略、民生保障等关键领域,要坚决予以保障,甚至要加大投入力度,这体现了“有保有压”的精准支出原则。整体来看,这部分的核心是效益,旨在提升国家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益和使用效益,确保财政政策能精准有效地服务国家战略。
二是聚焦效率和公平,优化税制结构,核心目标是构建一个既能促进经济发展(效率),又能调节收入分配(公平)的现代税收制度。在“优化税制结构”方面,这可能包括逐步提高直接税(如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比重,降低间接税比重,使税制更加公平,健全地方税体系,为地方政府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在“规范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清理不再符合当前发展阶段的、区域性的、碎片化的税收优惠,防止“税收洼地”导致的扭曲竞争和不公平,营造法治化、公平化的市场环境;在“强化税收调节”方面,更好发挥税收“自动稳定器”和“收入调节器”的功能。整体来看,这部分的核心是功能,强调税收制度不仅要筹集收入,更要发挥其宏观调控和调节收入分配的核心功能。
三是聚焦调动两个积极性,理顺政府间财政关系,核心目标是科学界定并稳定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让“谁干事、谁花钱”的权责更加清晰,从而同时激发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在“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方面,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能简单看历史基数,而要与地方的高质量发展绩效(如科技创新、生态保护、就业稳定等)挂钩,干得好的多奖励,形成正向激励;在“持续优化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方面,要进一步明确哪些事由中央承担,哪些事由地方承担,哪些事需要共同承担,并匹配相应的支出责任,目的是避免“中央请客、地方买单”或事权层层下压的问题,这是当下改革的难点;在“进一步厘清‘事谁干、钱谁出’”方面,要求最终形成一个权责清晰、分工合理、财力协调的中央地方财政关系格局。整体来看,这部分的核心是激励,旨在通过清晰的规则和有效的激励机制,理顺国家治理中最基本的纵向关系,确保各级政府权责匹配、同向发力。
蓝佛安部长的这三个聚焦,构成了一个逻辑严密、三位一体的财税改革总体框架:即管好钱(预算改革)、收好税(税制改革)和分好权(财政体制改革)。这三者相互关联、相互支撑,没有一个权责清晰的财政体制(分好权),税制和预算改革就可能难以落地;没有现代化的税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收好税、管好钱),政府间的关系也难以理清。最终,所有改革都必须统一于服务国家治理现代化和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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