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工商业用地利好政策落地,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7月21日,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全文发布,明确提出到2029年完成决定提出的改革任务,针对土地制度改革方面,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部分,《决定》提出要“制定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延期和到期后续期政策”,为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置指明了方向。
【中指解读】
此前我国多个法律法规对土地使用权届满到期问题做了规定,2020年《民法典》明确指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的规定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目前《民法典》并未明确非住宅用地到期后如何具体处置,由于工商业用地使用权期限较住宅用地更短,多为40年或50年,部分早年出让的工商业用地已面临使用年限不足甚至已经到期的问题,研究制定到期续期政策更为迫切。本次三中全会指明了工商业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或将推动工商业用地续期的相关政策文件加快出台,有关工商业用地期满续期的具体流程、期限、土地价格评估以及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标准等政策均有望逐渐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