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深度报告(一):我国历史上的七次深度调整
报告要点
1998年房地产改革的初衷在于20世纪70年代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人口从农村迁移至城市,住房缺口迫使房屋政策转型。早在1988年,全国住房改革会议就提出了低租金、提租补贴、租售结合、以租促售等一系列措施。但1989年后,在价格闯关、居民购房意愿弱、试点未能有效解决住房短缺等问题的影响下出现了十年的延期,房改政策进入等待阶段。进入90年代后,经济进入高速增长阶段,居民购买力快速提升,政策呼之欲出,开启了房地产大周期。税改不是促成土地财政的唯一推手。1993年分税制改革与1998年房改的初衷并非建立土地财政的逻辑关系,而是将更多资源与行政权力下划地方,以更好地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经济增速目标压力迫使地方政府寻找潜在增长点,地方政府选择通过出让土地作为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不仅可以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还能满足地方投资需求,推动经济增长。从政策出发的角度看,我们认为分税制改革并不是推动土地财政的直接原因,而是市场经济下地方政府的自然选择。
与过去6次不同,新一轮调控政策更加注重精准调控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过去的调控往往是全国性的统一政策,而此次则强调“因城施策”,根据各地房地产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政策,避免一刀切。此外,政策不再局限于短期的市场稳定,而是更加注重构建长效机制,包括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推动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风险提示:
1、调控力度不及预期,销售数据或进一步下跌;
2、宏观经济复苏进度偏缓,进一步加大了房地产出清的难度。
五矿证券 尤春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