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专题:财政五个数据的理解
由于尚需法定程序,10.12 财政部发布会并未披露增量财政政策的具体资金量级;对于资本市场而言,未来半年,增量财政政策的细节还将潺潺而至,后续三个关键验证时点分别是:
1、10 月底~11 月初人大常委会(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特别国债支持国有大行等的量级确认)。
2、12 月政治局(明年特别国债、专项债的定调)。
3、明年3 月前后的两会(明年赤字率和预算总盘子的确定)。
但本次发布会仍首次披露了一些数据(蓝部长点到为止、未展开过多解释),对于资本市场而言,这些数据,可能含有未被充分计入预期(或计入过多预期)的增量财政政策线索。
具体五个数据,我们理解如下(均为基于本次发布会内容的勾稽和推测,后续准确数据还需等待政策清晰落地、财政部明确细节、决算验证等):
1、化债,安排结存限额4000 亿→或不能进入预算,无法弥补预算缺口。
2~3、化债,从2023 年2.2 万亿,到2024 年1.2 万亿→从2023 年化重债省份风险,到2024 年化头部、中间省份压力。
4、化债,隐债余额减少50%→预计一次性增加6 万亿债务限额化债,叠加每年继续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未来3 年化债规模或约9 万亿。
5、专项债,2.3 万亿,四季度可使用→以项目建设既有资金为主,或“按部就班”形成实物工作量(化债增量资金≤4000 亿,年底或“突击花钱”)。
什么是地方债结存限额?即人大已批、财政未用的地方债发行空间,财政可依法安排。地方债限额,即法定的地方政府举债天花板,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地方债余额,即实际的地方政府债务规模,余额不能超过限额;如2023 年末,地方债限额为42.17 万亿、余额为40.74 万亿,结存限额=限额-余额=1.43 万亿。
4000 亿结存限额,以什么形式安排?用途限于化债,可能是两种“特殊”债:
可能是特殊再融资债(普通再融资债用于偿还到期旧债的本金,特殊再融资债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存量债务)。2023 年,曾发行1.4 万亿特殊再融资债。
还可能是特殊新增专项债(普通新增专项债用于项目建设,特殊新增专项债不对应具体项目,可补充财力、用于化债)。截至9 月底,2024 年已发行约8000亿特殊新增专项债。
4000 亿结存限额在“有效补充财力”一段被提及,能进入今年预算,弥补预算缺口吗?或不能。历史上两次动用地方债结存限额,均未进入当年预算:一是2023 年动用结存限额发行1.4 万亿特殊再融资债,二是2022 年允许地方动用5000 多亿元专项债务结存限额发行新增专项债券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今年财政部或着眼于一本账收支平衡,我们测算一本账收入缺口约1.3 万亿)。
二、化债,从2023 年2.2 万亿,到2024 年1.2 万亿2023 年、2024 年分别安排了2.2 万亿、1.2 万亿化债,或反映化债从化重债省份风险,到化头部、中间省份压力:
2023 年化债,主要化的是重债省份风险。安排化债的2.2 万亿中,特殊再融资债是主体(1.4 万亿):12 个重债省份占比71%,中间13 省占19.8%,6 个头部大省仅占比9.2%。发行规模前10 有8 个重债省份、没有头部大省。对应蓝部长表述为“支持地方特别是高风险地区化解存量债务风险和清理拖欠企业账款”。
2024 年化债,主要化的是头部大省、中间省份压力(回应7 月、9 月政治局 “大省挑大梁”要求)。安排化债的1.2 万亿中,特殊新增专项债是主体(已发8000 亿):中间13 省占47.8%,6 个头部大省占比33.4%,12 个重债省份仅占比18.8%,发行规模前10 有4 个头部大省(浙江排名第11)、没有重债省份。对应蓝部长表述为“支持地方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和消化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注:未提“特别是高风险地区”)。
三、化债,隐债余额减少50%
预计一次性增加6 万亿债务限额化债,叠加每年继续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未来3 年化债规模或约9 万亿。匡算如下:
首先,明确讨论对象:“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针对的应是财政口径隐债(即蓝部长提及的“纳入政府债务信息平台的隐性债务余额”,2023 年末比2018 年摸底数减少50%),规模或明显小于市场口径隐债(市场多按城投有息负债口径测算)。如蓝部长提到“北京、上海、广东实现存量隐性债务清零”,但2023 年末三地市场口径隐债合计仍超5万亿。
其次,以2018 年为起点,财政口径隐债规模或接近20 万亿量级,即2023 年末或约20 万亿*50%=10 万亿:根据中诚信保守口径测算,2018 年隐债总量大约是19 万亿。作为验证,2014 年年末~2018 年,市场口径隐债(企业预警通口径)由约16 万亿增长至约32 万亿,假设期间财政口径隐债增速相仿(2017年7 月政治局会议首提“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此前财政和市场口径隐债或均快速增长,后续财政口径隐债增量或有限),以2014 年底官方摸底的14.34万亿(以非政府债券形式存在的债务)为基数,外推2014 年年末~2018 年财政口径隐债或增加约14~15 万亿,再减去2015~2018 年通过发行置换债券化债的12.2 万亿,2018 年财政口径隐债量级或近20 万亿,2023 年末再减少50%至约10 万亿。
再次,以2027 年为终点(2027 年“十年化债”截止前后,财政口径隐债需清零,当前北京、上海、广东已实现),预计2024~2027 年安排的其他化债额度约4万亿,具体参考蓝部长提到的两点:一是2024 年,“已经安排了1.2 万亿”支持化债;二是“每年继续在新增专项债限额中专门安排一定规模的债券”,2024年已安排8000 亿的特殊新增专项债,假设4000 亿结存限额中仍有0~2000 亿,2025~2027 年特殊新增专项债合计或可发行约2.4 万亿~3 万亿。
最后,用上述过程匡算的2023 年末财政口径隐债(约10 万亿),减去2024~2027年安排的其他化债额度(约4 万亿),可得“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的潜在量级或约6 万亿,叠加每年继续发行特殊新增专项债,未来三年化债体量或达约9 万亿。
值得一提的是,若一次性增加债务限额6 万亿,量级亦与白重恩(2024)测算的三年疫情地方历史遗留赤字相符。
四、专项债,2.3 万亿,四季度可使用
2.3 万亿专项债或主要是用于项目建设的既有资金(约2 万亿),增量资金或不多(≤4000 亿,用于化债)。
2.3 万亿或可分为三部分:
1、今年3.9 万亿新增专项债限额中,已发未用部分,最高可达1.8 万亿(既有安排,用于项目建设):专项债“发行”不等于“使用”,还有“拨付”的中间环节(发行后,债券资金进入国库;拨付,即由国库拨付至项目单位;使用,即项目单位实际支出、开始形成实物工作量),今年前7 月专项债发行速度明显偏慢,积攒8-9 月集中发行新增专项债1.8 万亿,9 月或在走拨付流程,四季度可使用。作为验证,对标专项债加速发行量级相仿的2022 年(5-6 月共2万亿),发行完毕到使用完毕的时滞可长达2 个月。
2、今年3.9 万亿新增专项债限额中,待发部分(既有安排,用于项目建设),约3000 亿,据发改委,今年用于项目建设的3.12 万亿地方政府专项债,到9月底已发行2.83 万亿,即仍有约3000 亿待发行用于项目建设。
3、安排地方债结存限额4000 亿中的专项债,待发部分,上限是4000 亿(增量资金,用于化债)。不同于2 万亿项目建设既有资金或“按部就班”形成实物工作量(冬季施工条件仍有掣肘),化债增量资金年底或“突击花钱”。
风险提示:
财政政策不及预期,市场反应超预期,政策路径仅作假设分析,测算基于一定前提假设存在偏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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