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金融行业点评报告:公募基金降费第三阶段终落实,预计每年让利300亿,三轮降费合计每年让利500亿
投资要点
事件:证监会修订《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并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含:调降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基金赎回费计入基金资产;对于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混债基金不在计提销售服务费;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强化基金销售费用规范;建立基金行业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
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①认购费、申购费方面,股、混合、债基的费率上限由1.2%/1.5%、1.2%/1.5%、0.6%下调至0.8%、0.5%、0.3%。预计对银行渠道影响较大;第三方、券商原先已打折,多数为1折,远低于目前的费率上限。②销售服务费方面,股、混基金的费率上限由0.6%/年调降至0.4%/年,指数基金和债基的费率上限由0.4%/年,调降至0.2%/年;货基的费率上限由0.25%/年,调降至0.15%/年。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混、债基金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其中货币基金销售服务费下降最多,预计超过90亿元,从2023年货基保有规模占比来看,银行和独立销售分别占比30%和37%。③以近三年平均数据测算,第三阶段关于基金销售费用的费率改革,整体降费约300亿元,降幅约34%。
优化公募基金销售生态,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①赎回费方面,优化为赎回费全部归基金资产(原为部分归基金资产,部分归基金销售机构),引导基金销售机构由重流量转为重保有。②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对于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混、债基金不再收取销售服务费。
调整尾佣比例,通过差异化制度安排引导权益类基金发展:对向个人投资者的基金销售,继续维持尾佣比例不超过50%的上限;对向机构投资者的基金销售,权益类基金继续维持尾佣比例不超过30%的上限,将债基、货基的尾佣比例由30%调降至15%。通过差异化制度安排鼓励基金销售机构重点发展零售业务,并通过对机构客户的差异化安排引导权益类基金的发展。
证监会同意运行公募基金机构投资者直销服务平台(FISP平台):FISF平台有助于壮大直销渠道、提升直销业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考虑到中国结算作为主体资源整合度可能更高,FISP平台的启动对于机构销售规模大的第三方销售平台、券商销售平台的影响较大。
费改三阶段合计每年降费500亿:2023年7月份以来,监管提出分三阶段推动公募基金费改,促使基金公司及相关代销机构降本增效:第一阶段降低主动权益类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让利约140亿元;第二阶段调降证券公司的交易佣金费率,让利约68亿元;第三阶段调降销售费用,让利约300亿元。
对券商整体影响有限:目前前端申/认购费基本打折,产品又以股票型为主,销售服务费下降的影响较小。考虑到2025H1券商代销金融产品收入占经纪收入比在10%以内,占营业收入比仅2%,整体影响偏小。其中光大(6.4%)、中金(4.7%)、中信建投(3.9%)、国金(3.9%)代销收入占营收比较高。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波动加大,监管政策趋严,行业竞争加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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