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生物行业点评:海外医药政策跟踪——《纽约时报》报道“特朗普政府拟对中国药品进行限制”
事件:
2025年9月10日,《纽约时报》发布报道《特朗普考虑对中国药品实施严厉管控》(Trump Weighs Crackdown on Medicines From China)。该报获取的行政令草案显示,特朗普政府正在讨论对中国药品实施严格限制,核心内容涉及两个关键举措:
(1)草案要求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对美国制药公司收购中国在研药物权益的交易进行强制审查。此类交易目前无需经过此类审查。(2)草案提议FDA调整监管审查流程,对基于中国患者临床数据的药品申请实施更严格的审查标准并征收更高监管费用,从而抑制药企对中国临床数据的依赖。报道称FDA通常已要求药企主要在美国患者中获取后期临床试验数据。
该草案由部分生物科技公司及风险投资者(其中包括与特朗普女婿相关联的基金)游说推动。这些投资者持有部分陷入困境的美国biotech股份,并将中国创新药企业视为生存威胁。
与之相对,反对这一限制举措的阵营得到了Pfizer、AstraZeneca等跨国药企的支持。这些跨国药企可从中国生物科技企业更具成本优势的资产及快速交付能力中获益。
最重要的是,白宫发言人明确表示,政府目前并未积极考虑该行政命令草案。
草案对短期内情绪或产生冲击,距离落地较远
我们认为,草案落地的可能性不大,系:(1)目前针对中国创新药的草案还处于早期探讨阶段,且行政命令草案反馈不积极,落地的可行性较低、时间周期较长。(2)从近期的经验看,特朗普的政策执行能力存疑(尤其是针对药品这一特殊领域):特朗普在2025年1、2、4、8月均发表了药品关税将于短期落地的表述,但目前药品关税的落地时间仍不明朗。(3)考虑到医药行业与民生、人道主义紧密相关,因此限制政策的落地可能意味着剥离美国患者的基本利益,从选票及政治的角度看落地可能性相对较低。
大型跨国药企明显受益于中国创新药,且游说能力强于biotech
草案牵涉的主体复杂,既包括美国的大型跨国药企,也有美国本地的biotech,且涉及到美国以外的大型跨国药企。辉瑞的CEO albert bourla(同样也是游说集团PhRMA的主席)认为和中国创新药交易的受益者不仅仅是美国的跨国药业,还包括美国的患者。考虑到美国大型跨国药企作为中国创新药的利益受益方,背后拥有游说能力也明显强于biotech,有望进一步阻碍相关草案的进展。
即使法案落地,仍有诸多应对方案,整体影响可控
本次表述是行政命令草案(executive order draft),法律层级不够高,因此在落地执行层面有相当的可探讨空间。即使行政命令执行,目前也有多种可以应对的措施和方法,整体影响可控。
回到本质逻辑,药品与其他大部分商品不同,优秀的药品是全世界通用的。中国创新药凭借高效的临床效率和持续验证的临床数据,用更低的成本和更快的速度弥补跨国药企的专利悬崖,增厚跨国药企的利润表,并且最终造福全球患者,我们认为是中国创新药企业与美国合作共赢的直接体现。因此简单的通过行政命令,阻碍中国创新药的BD,我们预计较困难。
从投资的角度来说,我们认为本次行政命令草案属于短期、可控的情绪冲击,产业的大趋势——买全球最好的中国创新药——没有改变!
风险提示:药物研发数据不及预期风险,地缘政治因素风险
本站内容源自互联网,如有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联系删除相关内容。 本站不提供任何金融服务,站内链接均来自开放网络,本站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完全准确,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与本站无关,请自行识别判断,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