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色金属:黄金增值税新政,重构行业格局
事件描述
2025年11月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黄金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1号)及配套征管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3号)。有效期: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同步废止部分旧政策(如财税〔2002〕142号、财税〔2008〕5号)
核心变化
税收分类机制:将黄金交易按用途分为“投资性用途”(含金量≥99.5%的金条、金锭等)与“非投资性用途”(首饰、工业原料等),实施差异化增值税政策。
交易所与非交易所渠道区别征税:场内交易(SGE/SHFE标准黄金):场内交易免征增值税仅适用于未实物交割的交易;发生实物交割则按用途分类征税(投资性用途即征即退,非投资性用途免征)。场外交易(增值税13%):非交易所渠道销售标准黄金,全额缴纳13%增值税。
税收政策变化分析
增值税“防火墙”机制:阻断套利,强化监管。投资性黄金的“专票阻断”:即征即退+专票限制:会员单位购入投资性黄金时,交易所即征即退增值税并开具专票;但会员单位销售时需开普票,禁止向下游传递专票,阻断抵扣链条。目的:遏制虚开发票、骗取退税等灰色操作(如此前部分企业利用专票套取退税差价)。
非投资性黄金的“低抵扣率”。进项抵扣率6%:会员单位购入非投资性黄金,凭普票按6%抵扣进项税(原为13%),销售非投资性产品时可开专票。税负测算:以11月3日上海金价919.45元/克计,企业成本增加约64.36元/克(因抵扣减少7%)。
实物交割穿透式监管。用途申报与追踪:会员单位需申报黄金用途,建立台账(销售合同、出库单等),用途变更需6个月内申请且仅限1次。惩戒机制:违规者暂停即征即退政策3-6个月,骗取退税者永久取消资格。
对行业板块及相关公司的影响
黄金珠宝零售商:成本承压,渠道转型。税负上升与价格传导。会员企业原抵扣率13%(凭专票抵扣),新政后凭普票按票面金额6%计算抵扣,实际抵扣额下降约7%(如金价919元/克,成本增64元/克);非会员企业(如区域金店)成本增幅达7%,终端涨价压力更大。市场反应:新政首周(11月1-3日)黄金珠宝股平均跌超4%。销售渠道重塑。交易所渠道占比提升:场内交易免税优势推动大型零售商加速接入SGE/SHFE。消费与投资属性分离:金饰消费属性强化(溢价包含加工费、品牌附加值),投资属性向标准化产品(金条、ETF)转移。
工业用金企业:套保需求激增。加工企业(如电子、半导体用金):成本增加倒逼风险管理变革,黄金期货/期权套保工具使用率提升。
交易所会员机构:合规升级,集中度提高。会员优势凸显。头部企业(如紫金矿业、山东黄金):作为SGE综合类会员,享受场内免税及低成本融资。合规门槛:要求“具备资质优势、规模优势”(实操中由交易所审核),要求预计提升,中小场外交易商有所出清。交易所流动性提。2025年前三季度SGE黄金交割量974.6吨(SHFE仅38.8吨),新政后场内交易占比或大幅提高。
投资建议
黄金税收新政通过“分类征税+穿透监管”重塑行业生态,短期冲击非会员企业,但长期利好市场规范性。
短期,布局会员龙头(紫金/山东黄金),成本优势显著,合规壁垒高;黄金ETF投资形式(场内ETF免征增值税,规避税收扰动),规避非会员珠宝零售商,税负转嫁能力弱的企业。
中长期,看好集中化红利头部矿企(紫金矿业)、合规精炼商受益于中小产能出清,市场份额提升。
风险提示
1、政策执行风险
2、市场波动风险
3、行业分化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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